为进一步增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公开性、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11月6日至11月22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监督议题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可以就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需要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调研或专题询问等提出监督议题的建议。
二、监督议题建议应当围绕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三、监督议题建议应当写明议题名称,也可以简要说明开展此项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四、监督议题建议可以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邮寄地址:菏泽市曹州路701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一科(邮编:274000),请在信封上注明“监督议题建议”;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hzrdmsk@hz.shandong.cn。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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