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至15日,山东省乡村振兴现场观摩暨立法座谈会在临沂市沂南县召开。济南、枣庄等8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法工委负责同志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良出席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本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姚潜迅,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加顺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建梅带领法工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法治乡村来补位,乡村振兴也需要法治乡村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领会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及开展乡村振兴立法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实际,积极履行人大职能,积极推进《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立法工作。
汤建梅在发言时,对座谈会的召开以及现场观摩进行了高度评价,并围绕《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以及我市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时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同时还表示条例出台后,我市将高标准、严要求助推条例落实,为实现菏泽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菏泽模式”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先后到蒙阴县、沂南县现场观摩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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