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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暨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
 
 

    

    10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暨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进行集体学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尹玉明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暨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郭景堂进行了领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等篇目。

    会议指出,党内法规是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制度支撑,是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提高党组科学决策水平和决策能力、推进制度规范全覆盖的必然要求。要深刻认识全面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的重大意义,把贯彻好、落实好、执行好、维护好党内法规,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

    会议要求,要扎实开展党内法规宣传学习。要把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工作,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要将党内法规学习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对党内法规进行大力宣传和精准解读,有效推动机关全体党员学习制度化、经常化,形成学习尊崇党内法规的高度自觉。

    会议强调,要深入开展党内法规贯彻落实。要全面提升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把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内容,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强化监督执纪,发现违反党内法规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党内法规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形成尊崇法规制度、遵守法规制度、捍卫法规制度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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