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责任,切实抓好市人大常委会意识形态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尹玉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杨晓玲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列席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谷瑞灵传达了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工作措施》的通知。
会议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要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切实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去抓好市人大常委会意识形态工作,为全市人大整体工作继续位居全省人大系统前列提供坚强的思想舆论保障。会议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的系统工程,要聚焦重点、抓住关键,稳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用创新的思维和务实的举措不断探索新途径、新办法,用心、用情、用力抓好市人大常委会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市委领导,加强思想引领,提升政治鉴别力,始终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要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教育培训,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筑牢思想“防火墙”,守好把牢宣传阵地,激发团结奋进力量。要切实加强网络舆情工作,坚持依法管网治网,保障人大系统网络安全。会议强调,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常委会党组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委室和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要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切实把市人大常委会意识形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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