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李春英为副市长
决定李春英为代理市长
4月6日上午,市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磊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主任崔学民、孔祥岩、张继争,党组成员、秘书长王东,党组成员张福龙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元科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李春英职务的议案。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李春英为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张伦辞去菏泽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报告。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张伦辞去菏泽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决定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春英为代理市长的报告。会议经表决,决定李春英为菏泽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王磊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李春英颁发了任命书。会议依法组织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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