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召开全体会议,对《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孔祥岩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姚艳萍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及审查过程介绍,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委员分别从立法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及法规内容等方面进行审议,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建议。
孔祥岩强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政府管理所需、群众反响强烈、制约我市营商环境工作的突出问题、困难和瓶颈开展立法工作,同时应将好的经验做法以法规的形式加以固化,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发挥好人大主导作用,压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凝聚立法合力,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推进立法工作。要坚持科学管用原则,切实回应群众期盼和企业诉求,着力解决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真正立好良法、促进善治,努力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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