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审议有关工作报告
表决《菏泽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10月27日,市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磊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宝华,党组成员、副主任崔学民、孔祥岩,党组成员、秘书长王东,党组成员张福龙出席。副市长肖友华、市法院院长孙淑芳列席。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菏泽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菏泽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审议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市返乡创业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表决了市政府关于对《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2022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2022年度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专题调研、现代水网建设专题调研、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和市法院关于对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等10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要求,要抢抓机遇、强化举措,以更大力度推进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确保全面完成“十四五”任务目标。要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优化制度机制,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及时将《菏泽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有序做好后续宣传解读、颁布实施等工作。要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常委会会议上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高质量形成有关返乡创业工作视察、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及时反馈市政府研究处理。要强化举措、攻坚克难,继续推动有关审议意见办理落实取得新成效。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监委、市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相关委室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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