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7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召开,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汇报,集体学习中央层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关于用好违纪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磊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宝华,党组成员、副主任孔祥岩、张继争,党组成员、秘书长王东出席会议;副主任梁衍锋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强化政治自觉,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实质,真正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坚决推动全会精神落地落实落细,积极作为、真抓实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菏泽实践贡献更多人大智慧和力量。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把握、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依法履职,主动服务大局,积极担当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指出,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精心谋划、积极推进,有条不紊、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要继续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安排,把深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保质保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
会议强调,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运用好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自觉,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成为日常自觉,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向纵深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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