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听取审议有关工作报告
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10月25日,市二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磊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宝华,党组成员、副主任崔学民、孔祥岩、张继争,党组成员、秘书长王东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刘连栋,市法院院长孙淑芳,市检察院检察长李宏宇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庆祝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精神;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文物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农田灌溉设施管护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对全市高端化工产业发展视察、全市花卉产业发展情况报告、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23年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城乡教育资源整合专题调研情况、实施《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专题调研情况、城区公交智能化定制化服务专题调研情况和市法院关于对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等9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等事项。
会议强调,全市人大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持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把人大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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