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2日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菏泽市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将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室更名为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更名后,有关职务按程序重新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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