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菏泽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15年2月7日菏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菏泽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本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培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菏泽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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