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票决事项
2012年12月26日,菏泽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上,从2012年度13项“一府两院”落实办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审议意见的报告中确定了以市财政局、水利局、经信委、国土资源局、科技局、审计局、发改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主体责任部门的8项票决事项,在下次常委会上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满意度票决。
现将票决事项及主体责任部门公布如下:市政府关于对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市政府关于对全市水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市水利局)、市政府关于对全市“1655”企业成长计划进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市经信委)、市政府关于对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关于对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市科技局)、市政府关于对2011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市政府关于对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市发改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调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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