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5年8月11日在菏泽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市司法局局长 康 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实施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1年10月,市委、市政府联合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菏泽市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自此我市顺利转入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施阶段。五年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市委的领导支持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实施《规划》,加强领导,突出重点,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有5个县区、142个集体和198名个人受到中央、省、市表彰,其中牡丹区、定陶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县区”,单县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先进县区”,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先进单位”并被省司法厅记集体二等功。
一、“六五”普法开展以来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完善网络,努力形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整体合力
1.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先后三次调整充实了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形成了共同参与、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六五”启动以来,市及县区共召开45次常委会或市、县区长办公会议,研究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还专题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并进行检查视察,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2014年,市委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菏泽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认真实施全市普法规划,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普法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市委《意见》,各级普法机构紧抓机遇,推动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2.加强工作保障。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关于“六五”启动的工作报告,针对长期困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瓶颈性问题,深入研究,下大力气解决。在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依法治市《规划》中,明确规定“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六五期间,市级普法经费按普法对象年人均不低于0.2元,县级经费按年人均不低于0.3元拨付”,“各级普法办公室要立户列编,配备专职主任或副主任”。市县两级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工作保障水平相比“五五”期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确保了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快速发展。
3.完善队伍网络。全市组建了11支116人的普法讲师团队伍、8726人的法制宣传员队伍,依托菏泽学院艺术系建立了普法志愿艺术团,依托各大中专院校建立了普法青年志愿者团,从而形成了由普法联络员、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法制文艺员、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的普法依法治理骨干队伍。此外,还依托全市人民调解员队伍,创建了以农村普法调解员、企业普法联络员、社区普法服务员、学校普法辅导员为骨干的基层普法网络。
4.强化考核监督。市县两级建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了年度考核办法和细则,并根据当年工作内容和重点进行检查考核。充分发挥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和检查视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
1.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实现了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的制度化。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菏泽建设的《意见》,把法治教育纳入到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列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每两年对全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一次普法考试。市及县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内容、方法形式、考试考核进一步做出了具体规定并认真落实。牡丹区、曹县、郓城县开展领导干部讲法治,成武县、东明县组织公务员听取在押犯人现身说法,接受警示教育,均取得良好效果。
2.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实现了农民学法的经常化。各县区坚持法律和文化、科技、卫生同下乡,紧密配合城乡环卫一体化等中心工作,利用乡村法律夜校、党员远程教育基地等阵地,通过法律赶大集、“法律大篷车”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法律进乡村”。巨野县开展“新型农民法律法规知识百场宣讲”,鄄城县聘任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辅导员,曹县普法办编排了《守护神》、《法与情》等法制剧目在乡镇驻地巡回演出,定陶县开展乡村两级干部法制讲座,都取得很好的普法效果。
3.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实现了城市居民学法的便捷化。结合社区特点,通过开展广场演出、法制橱窗、自办小报等形式,寓教于乐、学教结合。市司法局2011年起在全市创建“社区律师工作室”,为城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目前已实现了在社区的全覆盖。该项工作被作为重点经验在全省推广,省政协副主席栗甲视察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时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巨野县在居民密集的社区竖立18块公益电子宣传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和法制小栏目,成为社区普法的有力平台。牡丹区、开发区组织开展法官、检察官、警官进社区,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指导,深受群众好评。
4.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实现了青少年学法的实用化。市关工委、市普法办联合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系列活动,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全市大中专院校、各中小学在抓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的基础上,健全警校共建、法制副校长、法律辅导员等制度,开展了模拟法庭、争当小交警和小税法宣传员等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聘任中学法制副校长466 人、小学法律辅导员3103 人。市司法局建立了青少年流动普法教育基地,东明县建立了20个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点,定陶县关工委等12个部门组成“关心下一代”巡回法制报告团,单县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
5.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单位”,实现了各类企业单位人员学法的系统化。进一步完善了各类企业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加强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律顾问配备,健全民主管理和维权机制。每年3月,各级普法机构与工会系统集中开展法律服务和困难帮扶活动,为广大职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组建菏泽市公益律师服务团,组织200名律师为300多家“1655”成长计划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义务开展“法律体检”,深受企业欢迎。
6.深入开展社会普法宣传,实现了法制教育的广覆盖。市普法办2011年起开通了彩信版的“菏泽普法手机报”,向各级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代表等发送法治工作动态,宣传重点法律法规。迄今已发送95期,近300万人次免费接收学习。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设计制作了《菏泽市“六五”普法教材》,分为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农民工五个法律知识读本,共印刷50万册,均免费发放到干部群众手中。同时,还制作了大量普法挂历、普法书籍、普法扑克牌等,发放给广大群众,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动全民普法学习。
(三)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法治菏泽建设不断深化
1.活跃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市普法办开通了“菏泽普法网”和“菏泽普法政务微博”,菏泽电视台开办了《社会与法》栏目,各县区电视台、电台、报纸也相继开设了《法治时空》、《举案说法》、《律师讲法》等专栏,普及法律,传播法治观念。注重法治文化队伍建设,全市所有县区均建立普法艺术团,组建专兼职法制文艺团体36个。注重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建立了牡丹区法治艺术长廊、成武县周自齐法治主题公园、巨野县法治文苑等一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每年“12.4”,市县两级普法办都组织普法艺术团和普法青年志愿者,在活动现场进行内容丰富的普法文艺演出,义务提供各种法律咨询和帮助。2013年,市县普法办又投资购买了10台大型LED普法宣传车,配备法治文艺演出舞台,以“法律大篷车”的形式开展“送法下乡进社区”,作为“流动”普法阵地,深入城乡基层开展法制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2014年10月,省司法厅组织全体党委委员、业务处长和各市司法局局长专程观摩了我市“法律大篷车”、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2.坚持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全市各级各部门自觉把依法行政放在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科学制定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逐级签订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2011年以来,制定并完善了《菏泽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集中开展了“行政程序年”和“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活动,开展了“十大行政执法标兵”先进事迹巡回演讲、行政执法档案大检查、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竞赛等,切实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得到全面推进。
3.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司法公示承诺制和违法责任追究制。深化司法公开,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专家论证、公开听证、公开审查,以公开促公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积极转变观念,发挥职能服务发展。2011年,在全省首创建立了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普法宣传及民生服务平台--菏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授予“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示范点”和“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称号,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王乐泉、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和中央综治办主任陈训秋及省领导王军民、柏继民、夏耕等相继视察,并给予充分肯定。
“六五”以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稳步发展,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促进了经济社会事业全面进步。2012年10月,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组织山东电视台、大众日报等七家省级主流媒体到我市采访,中央党校、四川省委政法委和广州市、徐州市等40多个单位300余人先后来我市参观考察。
虽然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离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经济、轻法治”的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工作手段有待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如对流动人口等群体的普法教育力度不够,工作创新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三是普法依法治理的评估考核机制不健全,缺少更有力的督导检查手段等。
二、下步工作打算
目前,全省“六五”普法总结验收还未结束,“七五”工作尚未启动。关于全市“七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我们将在省规划下发后,根据上级精神,结合菏泽实际,立即着手编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下发实施。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法治菏泽建设,按照孙爱军书记在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上提出的“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要求精神,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大力开展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开展以宪法为中心的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创新普法手段,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重点推动电视、报纸开办法治专栏,制作播出公益性法治节目。继续办好普法手机报、普法网、普法微博等。依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创新法制宣传平台和阵地,通过建立LED普法大屏幕、法治宣传橱窗、法治文化墙(角)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普法氛围。
(二)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推进法治菏泽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菏泽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企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向新的领域延伸发展。
(三)完善制度,抓好落实,确保“七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健全完善部门行业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目标考核,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认真落实“七五”规划中的每一项任务目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即将展开的“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全市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改进工作方法,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监督支持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大力推进全市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为菏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