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县人大:有效解决审计报告不统一问题
自国家新的《预算法》颁布以来,定陶县审计局认真学习有关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计和监督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增强法律观念和人大意识,坚持真实性,避免形式化,有效解决了审计报告三稿不统一问题。
过去,县审计局开展对县财政局等部门预算决算和经济审计之后,往往将审计报告先报分管县长,经权衡认可后,再报县长,县长提出意见修改后,再报县人大常委会。这样,县人大常委会收到的审计报告常与审计结果的真实性有出入,使审计报告流于形式,削弱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组成部门的监督。而现在,县审计局首先从源头上解决审计结果如实报问题,即对审计人员实行审计结果终身负责制,对审计报告甚至每个审计项目都签订保证书。再就是,对形成的审计报告,其问题不遮不掩,一字不改地同时上报,且达到分管县长、县长和县人大常委会三稿统一。
不仅如此,定陶县审计局还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对有关部门通报审计结果或针对某些问题约谈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联系部门负责人参加,以确保县人大常委会全程实施监督。(万鲁岱 任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