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县人大:三措并举创新联系代表机制
换届以来,定陶县人大常委会遵照菏泽市人大关于打造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地区人大工作创新高地的要求,为做细激活代表工作,创新县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制订《关于代表工作的规定》,对密切县人大与代表的联系形成了一系列制度规范,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建立和完善“主任接待代表”制度。县人大常委会设立了每月10日为“主任接待代表日”,主任副主任轮流接访,设置了接待室,挂牌办公接访,并完善了人大代表建议交办、转办制度。二是完善了县、镇街人大联系代表制度。县人大常委会公布了组成人员和机关委室联系县人大代表的分工,在经常性联系代表的同时,改一年一次的集中联系人大代表为一年两次集中联系人大代表。三是建立“一府两院”定期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制度。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一府两院”重要工作情况定期向人大代表通报的决定》,要求“一府两院”每月、每季度、每半年分别以手机短信、寄送书面政情通报、召开政情通报会的形式定期向省市县人大代表汇报工作,将“一府两院”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政府的重大决策决定,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处理情况等事项,向人大代表进行通报。这一决定作出后,立即得到县“一府两院”的积极响应,畅通县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此做法《中国人大》杂志社进行了宣传推广,《人民日报》以《山东省定陶县:人大代表短信知政》为题专门发表了长篇新政点评。(王义耀、万鲁岱、任志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