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3号)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根据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庆的提请,于2018年3月1日免去:
刘建国的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爱敏的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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