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人大“三抓三建”
督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见成效
曹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搞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采取“三抓三建”工作措施,督办办结案件6件,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抓案件排查,建立预防涉法涉诉上访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定期排查制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进行排查,及时、准确发现上访苗头,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访案件的发生。对越级访、缠访、集体访、异常访等涉法涉诉案件作为重点进行摸排后由县人大信访室备案,逐件制定解决方案,及时转办、督办,限期办结。
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县人大对转办、督办的信访案件以及新发生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定期通报,及时掌握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反馈,跟踪案件动态,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二、抓办理互动,建立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配合机制
一是加强与“一府两院”信访部门工作联系。通过联系沟通,加强合作支持,特别是对一些经领导批示的重要涉法涉诉上访案件,采取联合办案的方式,县人大组织县法院、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处理,加大对重大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查处力度,使一些重点疑难案件得到解决。
二是加强同上级人大信访部门工作联系。对一些发生在本辖区内但监督权不属于本县人大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积极请求上级人大常委会进行有效监督,以便使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三是加强对乡镇人大信访工作的有效指导。在办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过程中,对涉及到乡镇办事处的一些信访案件,要求他们积极配合调查办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办理速度和质量。
三、抓重点案件,建立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机制
把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中越级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群体访、多次重复访、过激行为访等作为上访重点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委室督办、责任单位承办制度,加大案件督办力度,达到息诉息访。根据具体案件的紧迫程度、社会影响程度等,把案件分包到县人大常委会正、副主任,包案领导即为该案的具体负责人,亲自阅卷,亲自接谈了解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到包接待、包处理、包息诉息访。督办人和承办单位责任人要及时向包案领导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做到在规定时间内结案,确保案件处理责任明确,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谢保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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