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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信访情况分析
 
 

2014年上半年信访情况分析

    一、基本情况

    今年1-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共受理来信来访135件,其中接待来访103起、300人次,处理来信32件;办理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批转案件9件,信访总量144件。从来信来访总体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信访总量有所减少。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174件)相比有所减少。其中,来访量与去年同期(143起)相比减少28%,来访人次比去年同期(315人次)减少5%,;来信量与去年(18件)相比增加78%。

    (二)涉法涉诉问题较为集中。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中,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共100件,占来信来访量的74%;另外城乡建设、干部违纪、劳动保障等方面的问题也有所反映。

    (三)重访量有所下降。1-6月份重访28起、41人次,与去年同期(51起、63人次)相比分别下降45%、35%。

    (四)电话访、集体访、联名信时有发生。1-6月份共受理电话访14起,集体访6起,联名信11件。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涉法涉诉问题(100件)。其中反映案件判决后得不到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32件;不服司法机关的判决裁定的20件;要求法院尽快判决的15件;要求司法机关立案的14件;认为司法机关执法不公的11件;其他方面的问题8件。

    (二)城乡建设问题(8件)。主要反映城乡建设中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偏低、群众安置不到位、回迁房规划不合理,个别存在暴力拆迁行为等问题。

    (三)干部违纪问题(6件)。主要反映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执法不公、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生活作风不正等问题。

    (四)劳动保障问题(4件)。主要反映企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存在争议;企业职工因工受伤后的赔偿、遗属补助等问题。

    三、原因分析

    (一)社会矛盾逐渐增多。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市各类矛盾纠纷进入多发阶段,涉及个人利益的债务、房产、土地等矛盾和问题逐渐增多。

    (二)司法机关工作中存在不足。少数司法人员在处理案件时不注重析法释理,造成当事人对判决或处理结果不理解;有些生效判决因执行力度不够或错失执行良机导致案件多年得不到执行;部分人员群众意识不强,接待群众来访还存在态度冷、硬、横、冲现象。

    (三)部分信访群众主观要求高。部分群众站在自身角度考虑问题较多,只要自己的利益没有及时得到满足,便认为存在司法不公;另外有部分信访群众到人大反映问题时,只注重表达个人诉求,不注重客观事实,反映的情况并不完全属实。

    (四)群众对人大信访的性质和定位不了解。人大信访并不直接处理具体信访问题,但是部分群众认为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负责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寄希望于人大能给政法机关施加压力,进而达到自己的诉求。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司法监督工作。改进和创新监督方式,充分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等方式,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之间的配合与协同,形成监督的常规机制。依法支持和督促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检察机关依法、正确行使监督职权。

    (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有关单位在处理案件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作出的裁判要合乎理性,符合案件的实际情节;要不断提高司法能力,提高息诉服判率;要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三)加大法律宣传力度。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沟通,加大对申诉新程序、信访新规定的宣传力度,使群众广为知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动形成依法信访的社会共识。

    (四)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完善网上信访,畅通信访直通车。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合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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