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
8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赵传山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对《菏泽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四项制度进行了研究讨论,市政府有关部门围绕本系统本部门的立法需求,提出了立法建议项目。
赵传山指出,市委对地方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市人大、市政府都把地方立法筹备作为重要任务。行使好地方立法权,对于推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法制菏泽建设、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都负有重要责任,承担着重要任务,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起职责,不负党委重托,不负群众期盼。
赵传山强调,地方立法是一项系统工程,从立法项目征求、立法计划编制、立法调研到法规案起草、征求意见、论证、听证、审议、表决等环节,将牵系众多部门,延续很长时间,耗费大量精力,需要我们各司其职、切实负责,协调配合、同力共为。赵传山还对下步地方立法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室负责同志,市政府法制办及负有地方立法职责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