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 玉 明 同 志
在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视察座谈会上的
讲 话
(2019年5月23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这次乡村振兴工作视察,是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并报经市委常委会批准开展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视察深入了解情况、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昨天和今天上午,我们利用了一天半的时间,到牡丹区、东明、鄄城、郓城、巨野5个县区,实地察看了14个村庄、社区。这14个村庄、社区各有特色,都很具代表性,深切感受到具有以下6个方面的共同特点:一是都有一个好班子、一个好带头人。这些村庄村班子战斗力都很强,村支部书记威望都很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的都很好。二是都培育了一至二个特色主导产业,无论组建蔬菜瓜果合作社,还是搞绿化苗木种植、农产品深加工,还是由能人带头、返乡创业办企业,都给本村(居)民带来了稳定收入。三是都通过土地流转发展了规模经营,既稳定了农民的土地收入,又使农民通过务工、搞经营增加了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四是都对村(居)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村容居貌整洁,户庭院落干净,干群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五是都十分重视乡村文化生活。这些村庄、社区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文化长廊,以及文化墙、“四德”墙、村史馆、民俗博物馆等宣传作用都很强,都很好传播了正能量,真正占领了农村文化阵地。六是群众的幸福指数、获得感和满意度都明显提高。这些村庄、社区充分体现出了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刚才,4位视察组成员做了发言,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抓好办理落实。下面,结合这次视察的情况,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本次视察的主要考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是我市抢抓机遇、破解农业农村突出问题的应有之义,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对于推动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一)本次视察是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力举措。党中央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作为七大战略之一写入党章,释放出鲜明的重农强农信号。2018年1月,党中央以一号文件形式,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实施路径做了全面的部署安排。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对山东提出了“推动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殷切期望。菏泽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市,农村人口占比大,农业发展方式粗放,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意义更为重大,现实需要更为迫切。市委基于这一基本市情,聚焦这一重大战略,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系列文件,强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努力探索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菏泽路径。开展这次视察,就是要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和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我市“三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推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更好更深入的实施。
(二)本次视察是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的具体体现。乡村振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也是人大代表高度关切的难点。今年省人代会上,菏泽代表团代表提出与乡村振兴有关的议案、建议12件;市人代会上,代表提出与乡村振兴有关的议案、建议38件。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这些议案、建议,直接关系到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成效。在前期的调研中,我们还了解到,基层干部群众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愿望越来越强烈、期望值越来越高。乡村振兴已成为社会热议话题,成为人民群众高度关切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市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为群众代言、为改善民生发声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市人大常委会站在为民依法行权的高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把乡村振兴列入了今年的视察计划。通过这次视察,必将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更好地贯彻执政为民理念,更好地维护人民利益,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本次视察是持续聚焦“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服务“三农”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每年都精选若干议题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坚持不懈地助推“三农”工作开展。先后对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脱贫攻坚、移风易俗、土地流转、黄河滩区迁建等,综合运用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专题询问等形式,实施了跟踪监督、持续监督。已颁布实施了《城乡规划条例》,正在开展《湿地保护管理条例》预调研,为全市“三农”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开展了“立岗建功促发展” “牵手帮扶促脱贫”活动,引导广大代表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推动农业增产增效、助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上,积极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这次视察,既是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三农”工作的一个延续,更是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履职行权,主动支持、促进 “三农”工作的又一次实际行动。
(四)本次视察是提高监督实效的创新实践。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但人大监督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在于实效。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强化监督上,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取得了良好效果。这次视察,在人员参与、视察形式、监督方式等方面,同样坚持了创新导向、效果导向。一是扩大了视察人员参与面。这次视察,既邀请了各县区人大的负责同志,又邀请了部分住菏全国、省人大代表,汇聚了各级人大助推乡村振兴的整体合力。二是拓展了座谈人员参加范围。今天的座谈会,既邀请了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又安排了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参加,有利于现场听取意见建议,增强抓好工作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实现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通过前期调研,认真听取群众意见;通过视察5个县区14个村庄、社区,现场了解有关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全方位深度报道,将视察情况向社会全面公开,实现了多种监督形式的综合运用。通过这些有益探索,必将更好地发挥出监督组合效应、放大监督效果,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贡献更多的人大力量。
二、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基本评价
市委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勇于担当、狠抓落实,紧紧围绕“五个振兴”,创新举措、强化投入,整合力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思想重视,组织领导得力。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政治责任,摆在优先位置,举全市之力加以推进。成立了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了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个工作专班;各专班分别由2名市级领导任组长、2-3个职能部门为牵头推进单位,具体负责乡村振兴的各项工作。各县区、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均明确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财政投入、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向乡村振兴工作倾斜,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从31个市直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建暗访督查小组,对村容环境、产业发展、设施建设等7个方面,分阶段、分批次进村入户进行了随机暗访;对各县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六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在全市上下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面吹响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菏泽打造成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奋斗号角。
二是工作扎实,推进有力有序。乡村振兴涉及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立足菏泽实际,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着力找出找准实施的结合点、突破点,实现了各项工作的高效推进。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制定下发《关于全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对乡村振兴工作作出详细安排部署。编制印发《菏泽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搭建起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四梁八柱”,为全市乡村振兴的有序推进提供了重要指导依据。二是加强统筹推进。将乡村振兴列为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十大工程”之一,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必要路径和有力举措,实现了各项工作的相互融合、统筹推进。围绕“五个振兴”,逐一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加强组织指导,全力推进。围绕人才振兴,持续实施“归雁兴菏”计划,制定了《菏泽人才新政30条》《推进返乡创业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引进高层次人才、返乡创业提供全面指引;围绕组织振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三是加强改革创新。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第一动力,以激活市场、主体、要素为重点,大力推进涉农领域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完成了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供销社综合改革、农村金融保险改革等有序推进,强化了乡村振兴制度供给,加速了社会资本、技术、人才等向农村的聚集,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呈现出新的活力。
三是工作进展快,实施成效显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不断强化实施乡村振兴的自觉,以高昂的斗志、旺盛的精力、有力的措施,实现了乡村振兴的良好开局。产业振兴方面,全市规模以上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825家,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达到14个,“三品一标”产品、省级知名农产品品牌分别达到904个和22个,淘宝村、淘宝镇数量稳居全国地级市首位,电商交易额增幅连续4年超过50%。人才振兴方面,培养市乡村之星228人、齐鲁乡村之星46人,重新认定科技特派员1100名。在全国建立市县级返乡创业服务站213个,成功招引18.2万人返乡创业,返乡人员领办创办实体6.79万家,带动就业45万人。文化振兴方面,建成乡镇综合文化站154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4950个。持续开展了“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家庭、“孝贤之星”等评选活动,营造了孝老爱亲、关爱家人、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生态振兴方面,深入开展村庄环境、路域环境、庭院环境等五大专项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创建“山东省森林乡镇”3个、“山东省森林村居”35个。每年创建省级美丽乡村100个、市级美丽乡村片区30个,9个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建成美丽乡村。启动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型小城镇建设融合发展试点乡镇16个,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49万公里,农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明显增强。组织振兴方面,多措并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下的村基本消除,5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到34.5%。积极推进“为村”与基层党务、政务、村务融合发展,成为乡村治理的新实践。脱贫攻坚方面,去年全市脱贫8.35万人,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黄河滩区脱贫迁建稳步推进,6个外迁社区全部启动,其中5个已完成主体工程。
在经济欠发达、财政基础薄弱、发展建设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在短期内能取得这样好的成绩,实属不易。这是市委正确决策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牢固树立“服务三农、奉献三农”工作理念,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辛勤付出的结果。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代表是满意的,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中的辛勤付出、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和认可。
虽然我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视察情况看,仍然存在着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产业发展水平不够高。农业以种植粮食为主,结构单一,产出效益亟需提高。农副产品加工业规模小、链条短、布局散,产品竞争力弱,带动力不强。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欠账多。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的办法不多、力度不大。供排水、教育、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特别是污水、垃圾处理不配套,依然是影响农村发展的短板。三是优秀人才匮乏。缺少长期扎根农村、从事农村技术研究推广的“土专家”“田秀才”。多数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素质偏低、年轻干部不足、带头致富能力不强。四是农村“空心化”问题突出。既表现为人口“空心化”、住房“空心化”,也存在产业“空心化”、配套“空心化”问题。五是巩固脱贫成果任务仍然繁重。全市还有72.8万脱贫群众继续享受政策,其中年收入在4000元以下、刚过省定贫困线的2.9万人,已脱贫户中患病残的32.8万人,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压力较大。对以上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妥善予以解决。
三、关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三农”工作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是农业大市,落实好“重中之重”,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具有更加特殊、更加重要的意义。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市情的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聚焦“五大振兴”,全力探索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菏泽路径。
(一)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处理好显功与潜功的关系,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立足资源优势发挥,合理定点,科学布局,精准施策,分类分批实施。要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推向前进,坚决防止盲目冒进,坚决杜绝“面子工程”“形象工程”。要科学把握全市乡村的多样性、差异性,因地制宜推进产业振兴,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要坚持以多样化为美,注重保持乡村固有的历史、文化、风俗、风貌等,使乡村振兴各具特色,避免千篇一律、千村一面。要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靠农民、相信农民,推进乡村振兴实施。要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深入挖掘农业和农村的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乡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乡村产业、社会、生态的全面振兴。
(二)突出重点,扭住关键。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量大,只有抓住重点,才能带动全盘,取得理想效果。一要加大规划执行力度。规划是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线”和“纲”。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用规划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统一步调、协调行动。各县区要依据市乡村振兴五年规划,尽快编制出自己的规划,制定出相应的配套措施,列出“任务书”、排出“时间表”、划定“路线图”,加快推进实施。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推进乡村振兴的具体办法,拿出实招硬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要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和关键。要依托我市现有的发展基础,以发展优质、高效、特色产业为导向,用好“科技驱动、品牌驱动、融合驱动、改革驱动、开放驱动”五大动力,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规模农业、高效农业发展,推动农业由增产向提质增效转换,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跨越。三要推动“两新”融合发展。推动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新型小城镇建设融合发展,是我市实施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健全完善“两新”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农村新型社区向乡镇驻地集中,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加快建设一批“两新”融合发展示范乡镇。要坚持社区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
(三)正视问题,补齐短板。我市农业大而不强,实施乡村振兴难点多,要强化问题导向,着力破解困难,加快补齐短板。一要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要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构建生态宜居新乡村,高质量绘就“菏泽乡村风情画”。要实施好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规划,推进农村道路、厕所、供暖、供电、学校、住房、饮水“七改”工程,不断提升乡村“颜值”,增强农村吸引力、凝聚力和生命力,让农村真正成为城里人向往、农村人留恋的美好家园。二要加快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要进一步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下大气力解决好乡村医疗卫生基础薄弱问题,切实让农民群众看病更省钱、更方便。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流动,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公平且高质量的教育。三要强化乡村社会治理。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着力夯实乡村社会治理基础,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有序。要积极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深化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实现乡村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要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保障村级事务规范有序运行。
(四)着眼长远,夯实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既要谋划长远,更要立足当下,着力筑牢根基。一要夯实人才基础。要运用好省市出台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加大高端农业人才引进力度。要继续实施“归雁兴菏”行动,推动更多的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加速资金回流、产业回乡和人才回归,促进他们扎根农村大显身手、大施才华、大有作为。要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快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 “新农人”,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二要夯实文化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既要塑形,更要铸魂。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快实施铸魂强农、文化惠民、传统文化传承、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人才培育、网络文化建设“六大工程”,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升乡村的“内在气质”。要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用心用情用力留住文化记忆,让传统村落、传统建筑成为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的宝贵精神财富。三要夯实组织基础。要按照“党组织坚强有力、自治组织规范有序、经济组织健全完善、群团组织阵地稳固、合作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的要求,健全完善乡村组织体系,建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激发乡村振兴内在活力。
(五)强化保障,增强后劲。乡村振兴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要保持战略定力,强化各类要素保障,持续推进各项工作与时俱进,上台阶上水平。一要强化技术保障。要深化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点建设,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技术支撑。要强化互联网应用,引导农民借助电商平台,扩大农产品上行空间,提高生产经营效益。要进一步完善“为村”服务功能,提高运营质量,更好地发挥在智慧乡村建设上的重要作用。二要强化土地保障。要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特别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充分发挥农村土地的财产功能,释放更多改革红利。要利用好土地增减挂钩政策,逐步解决“空心村”“一户多宅”等问题,将土地增值收益反哺农村农业。三要强化资金保障。对省政府出台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意见、设立的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搞好对接,确保把政策吃透、把资金争取落实到位。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动员更多的有志之士投身乡村振兴事业,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本、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添劲助力”。四要强化机制保障。要逐级压实责任,严格督导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和鲜明的工作导向,高效率、高质量地推动各项工作。要把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统筹起来,以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双促进、双丰收。
同志们,做好乡村振兴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视察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视察和视察成员发言情况,尽快形成视察反馈意见,按照程序反馈市政府研究处理。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抓好跟踪督办,确保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切实为全市乡村的全面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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