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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
 
 

 

曹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

 

727日下午,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韩红岗率执法检查组就县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部分常委会委员、城环委成员、市县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李本卿,县环保局主要负责人全程陪同。

检查组采取察看现场、集体学法、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先后深入一环水系拆迁现场、烧烤一条街、大唐世纪城、隆华店工艺品厂、宏达毛纺厂、润和化工等现场,实地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情况,听取了各单位负责人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工作汇报。

检查组一行召开了座谈会,县环保局局长李宇雷为检查组解读《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随后听取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情况汇报,检查组成员积极发言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肯定县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一致认为,曹县生态环境有所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韩红岗强调,该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蓝天白云出现频率多、持续时间长,与县政府长效管理、常抓不懈、精准治污是分不开的。大气污染防治周期长见效慢,更需举政府、企业、社会之合力,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改善。一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加大宣传贯彻落实力度,使环保意识深入人心,确保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一法两条例”执法,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督促,对违法企业严格查处,增强执法威慑力,维护法律权威。三要加大投入。从增加资金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执法设备上发力,完善奖惩机制,给担当者担当。四要支持企业发展。发展仍是我县的第一要务,要平衡好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的关系,在政策、资金上对县域内已完成环保整改的,集聚效应大,社会效益好的企业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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