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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菏泽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全市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5.1亿元,增长12.5%,占年度预算的59.3%,快于时间进度9.3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1.8亿元,增长1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9.7%,居全省第5位;非税收入完成23.3亿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国家继续出台降费政策,降费效果持续显现。在税收收入中,主体税种完成57亿元,增长24.8%,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2.1%,居全省第3位。其中国内增值税完成28.8亿元,增长20.2%,占年度预算的57.9%;企业所得税完成13.8亿元,增长36.9%,占年度预算的78.8%;个人所得税完成2.7亿元,增长16.7%,占年度预算的56.4%。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0.5亿元,增长33.9%,占年度预算的57.6%,快于时间进度7.6个百分点。其中住房保障支出完成22.9亿元,增长185%,占年度预算的64.3%;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0.1亿元,增长69.6%,占年度预算的67.4%;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9.9亿元,增长67.9%,占年度预算的7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54亿元,增长66.7%,占年度预算的60%;农林水支出完成37.6亿元,增长37.8%,占年度预算的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6.6亿元,增长10.1%,占年度预算的50.3%;教育支出完成51.6亿元,增长6.6%,占年度预算的52.1%。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7亿元,下降0.3%,占年度预算的51%,快于时间进度1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4亿元,增长2.2%;非税收入完成5.3亿元,下降1.4%。其中国内增值税完成7915万元,下降4.6%,占年度预算的57.8%;企业所得税完成3745万元,下降7.3%,占年度预算的70.7%;个人所得税完成1879万元,增长6.6%,占年度预算的57.3%。
  上半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4亿元,增长256.8%,占年度预算的64%,快于时间进度14个百分点。其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28亿元,增长2362.9%,占年度预算的91.2%,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全市2018年居民医疗保险26亿元全部在市级列支影响所致;交通运输支出完成4.3亿元,增长331.7%,占年度预算的85.1%,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国省道和港口建设投入增加较多;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2.4亿元,增长36.3%,占年度预算的42.6%。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6.5亿元,增长101.6%,占年度预算的88%。其中土地使用出让金收入完成190.7亿元,增长101.3%,占年度预算的88.7%。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95.8亿元,增长55.8%,占年度预算的78.3%。其中土地使用出让金支出完成184.6亿元,增长58.6%,占年度预算的84.4%。土地出让金收支增幅较高,主要得益于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大,土地招拍挂交易增多,土地总价款收入增长较快所致。
  上半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0.1亿元,增长829.4%,占年度预算的99.7%。其中土地使用出让金收入完成35.4亿元,增长1173.8%,占年度预算的98.1%。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6.1亿元,增长310.1%,占年度预算的62.8%。其中土地使用出让金支出完成23.9亿元,增长602.1%,占年度预算的67.8%。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7.6亿元,下降0.3%,占年度预算的58.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7.4亿元,下降2.3%,占年度预算的49.1%。
  上半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5.4亿元,增长55.4%,占年度预算的46.1%;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4.8亿元,增长40%,占年度预算的22.6%。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7万元,属市直收入,较上年同期减收24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4万元,属开发区支出,较上年同期增支4万元。
  从全市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进度快于时间进度9.3个百分点,运行总体平稳,收入增幅列全省第3位。分县区看,七县四区财政收入都完成了预算进度,增幅超过20%的有巨野(41.1%)、定陶(28.1%)、郓城(27.9%)、东明(24.3%)。分行业看,支撑我市财政收入增长的重点行业主要是建筑业、煤炭开采业、房地产业、化学制品业、石油加工业,实现税收分别增长58.5%、57.5%、30.3%、26.1%、25.5%。
  二是税收收入拉动明显。上半年,全市税收收入完成91.8亿元,增长18%,高于非税收入增幅23个百分点,同比增收14亿元,拉动财政收入增长13.7个百分点。其中国内增值税28.8亿元,增长20.2%,主要是工业生产增速回升、服务业持续景气及价格上涨等因素带动;企业所得税13.8亿元,增长36.9%,主要是企业利润增长带动;个人所得税2.7亿元,增长16.7%,主要是城镇居民收入增加及纳税人数增长带动。
  三是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快于时间进度7.6个百分点,其中民生支出完成2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9.5%,比上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增支62.8亿元。从支出数据看,我市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不断提高,加大了对三大攻坚战的支持力度,更多向创新驱动、“三农”、民生等领域倾斜。
  各位委员,全市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面临巨大困难和压力:一是从税源结构看,新兴产业、高端产业带动作用小,对高耗能等传统行业依赖性较大;二是国家继续实行减税降费政策,财政增收困难将在下半年集中体现;三是新的增支政策陆续出台实施,增支规模已远超当年新增财力;四是国家融资政策不断趋紧,项目资金缺口较大等等。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坚定信念,创新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增强财政资金聚集能力、最大限度防范财政资金风险、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收入质量更加优化。面对营改增翘尾、降费力度加大、环保督查力度加大等不利因素,全市财政系统强化责任担当,想方设法抓征管、促增收、提质量。强化收支调度,加强收入日调度制度和财政收支通报制度,确保完成全年收支任务。健全税收保障机制,建立税收保障平台,通过平台报送数据100多万条,增加地方财政收入2.4亿元。每季度对全市纳税前500名企业进行考核公布,激发县区围绕财源抓收入的积极性。今年上半年,全市税收占比和主体税种占比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3.7个百分点和3.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控流节支更加有效。坚持勤俭节约,控流节支。一是严格控制部门预算支出,将2018年部门预算由66.1亿元核减到40亿元,核减率39.5%。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市级财政安排“三公”经费预算5114.5万元,同比下降6.3%。三是严格控制政府投资性支出,上半年,市级评审政府性投资项目34个,评审资金15.8亿元,审减2.7亿元,综合审减率17.3%。
  (三)支持新旧动能转换更加积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新旧动能转换,增强运用财政杠杆支持和引导发展的能力。一是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研究设立一期规模30亿元的菏泽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拟定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办法,通过财银企联动、政银保合作等方式,吸引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我市。二是规范PPP项目。上半年,全市经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审核通过发布的PPP项目152个,居全省第一位;投资额1417.9亿元,居全省第二位。入选第四批国家级示范PPP项目11个,占全省的29%,居全国地级市首位。2018年5月,我市PPP工作受到国务院表彰,是全省唯一获此荣誉的地级市。三是争取棚改融资。严格规范操作,做好上年度棚改融资发放工作,全市2017年棚改贷款共计授信278.1亿元,已发放142.3亿元。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12.9亿元,棚改专项债券62.9亿元。四是创新公共资金投放方式。起草《关于利用公共资金存款鼓励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充分发挥公共资金在支持我市经济发展中的杠杆和导向作用,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四)民生保障更加有力。脱贫攻坚方面,累计争取上级专项扶贫资金15.2亿元,市级筹集资金1.8亿元,整合涉农资金27.6亿元,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争取上级资金11. 8亿元,专项债券8.7亿元支持黄河滩区迁建。生态环保方面,争取7904万元支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下达环境空气质量和水质量生态补偿资金788.8万元,着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教育方面,筹集“全面改薄”资金1.4亿元,用于改善城乡办学条件。争取专项资金9352万元和4.5亿元专项债券,用于解决大班额问题。城市建设方面,筹集资金4.7亿元,支持城区部分断头路建设及老城区破损道路维修。筹集资金7320.8万元,确保城市环卫保洁、绿化养护、路灯照明等城市维护运行。三农方面,筹集资金8500多万元支持农业供给侧改革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6亿元,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省级奖补资金1.7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1.1亿元,农村改厕资金1亿元,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6570万元,支持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五)财税改革更加深化。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健全约谈通报制度,对财政收支进度后3名的县区进行约谈通报。主动公开全市及市级政府预算、市级财政汇总“三公”经费预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将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资金和代管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财政支付业务进一步规范。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编制2018年市级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政府采购)预算。上半年,市级共实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额134亿元,增收节支6.9亿元。
  (六)资金争取成效更加显著。上半年,我市共争取上级资金282.59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4.16亿元,同比增长16.8%。争取政府债券额度98.43亿元,其中新增政府债券83.68亿元,比去年增加23.78亿元,增长39.7%,总量居全省第2位。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及措施
 下半年,全市财政系统将认真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用足用活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狠抓增收节支。收入方面,大力支持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完善税收保障机制,采取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办法,探索推进电子税控系统,用高科技手段积极打造菏泽税收征管新模式。组织开展纳税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堵塞跑冒滴漏。推进非税收入征管电子信息化,坚持“以票管费”,确保应收尽收。支出方面,严格执行支出进度通报、约谈等制度,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加大各类项目资金之间的统筹和行政事业资产盘活力度,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调整事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临时预算和政府投资项目支出,节约资金用于促发展、保民生。
  (二)狠抓支持发展。充分发挥市新旧动能转化引导基金作用,积极对接浙商集团、鲁民投等社会资本方,加快设立各项母基金和子基金,联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推介、优选和审核工作。积极争取省级新旧动能母基金提高对我市投资比例,充分发挥基金在推动产业升级、实施供给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管好用好棚改贷款融资,确保棚改融资尽早发挥效益。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支持开发区、高新区科技孵化器建设。
  (三)狠抓民生保障。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支持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筹措资金,着力防范群体性事件和金融风险,大力支持安全生产和“平安菏泽”建设,全力维护政治社会和谐稳定。支持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持续加大脱贫攻坚投入,确保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多方筹集资金,支持黄河滩区迁建,帮助14万滩区群众早日安居脱贫。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环保攻坚要求,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控、冬季清洁取暖等工作开展。落实河长制,支持万福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提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置能力。支持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乡村振兴投入。支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现代农业新农人,培植壮大农业“新六产”。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
  (四)狠抓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等制度,健全风险预警、风险防控、应急处置、考核问责等长效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全面清理整改政府为民营企业担保出借资金行为,严格规范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合作行为,对建设政府公益性和准公益性项目必须进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落实好财政评审、招标采购、竣工决算、绩效评价等制度,把政府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五)狠抓资金争取。密切关注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新导向;密切关注环境保护税、水资源税、消费税等税制改革新动向;密切关注新旧动能转换工程“10+2”重大项目新进展;密切关注上级脱贫攻坚、滩区迁建新部署;密切关注上级支持菏泽发展新政策;潜心研究、精准把握关键条款,最大限度对接、承接、挖潜政策的含金量,最大限度争取基金、资金支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做好下半年的财政工作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紧盯目标、狠抓落实,强化作风、压实责任,扎扎实实做好每项财政工作,为我市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主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往年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或 “一般预算收入”。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统一改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以国家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形成的收支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八个险种。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是指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权益。
  6、“10+2”重大项目: “10”包括:(1)建设国家级高端石化基地;(2)钢铁、电解铝去产能和减煤减排;(3)建设国家医养结合示范省;(4)建设服装设计品牌和建筑设计国家平台;(5)建设潍坊国家农业对外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6)壮大发展海洋经济;(7)规划建设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8)黄河滩区脱贫与迁建民生工程;(9)高铁重大项目建设;(10)渤海海峡跨海通道项目。“2”:包括两项大的系统性工程,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二是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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