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6号)
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正智的提请,于2018年4月26日任命:
成爱梅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梁坤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陈浩、徐龙震、王令己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浩、郝银刚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英超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于莉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
侯圣春、李兴、张宪明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李锋、孙岩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梁春丽、王华栋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潘宜英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唐代明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朱晨曦、姜健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庞宠、岳晓艳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井慧、秦迅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张秀云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
于辉、吴景仲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
谢新磊、徐建林为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免去:
李忠海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蒋家增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毅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中华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王力争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玉广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李文生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