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扎实开展“后来居上、代表先行”系列活动,促进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换届以来,成武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履职管理机制,制定了代表履职积分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代表履职电子档案,引导、激励和监督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推动代表履职管理工作不断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针对少数人大代表对自己职责不明、义务不清的问题,该县人大常委会从参加人代会、参加培训调研等代表活动、列席常委会会议、走访接待选民群众、向选民述职、参与“后来居上、代表先行”系列活动和为民办实事等六个方面对人大代表履职内容予以明确。
该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各选举单位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履职电子档案,并落实专人负责。代表履职电子档案如实记载代表参加人大会议、提交议案建议、参与“后来居上、代表先行”系列活动等情况,并根据其法定性、重要程度、履职效果等设置不同的分值,将各项分值累计成积分。代表履职积分制管理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年度,实行一人一档、一季一卡,由代表本人对履职情况及时做好记录。代表小组综合各方面情况,对履职电子档案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填写,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统计积分。选举单位每半年对各小组代表履职电子档案进行一次总结核查。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定期召开各选举单位负责人会议,听取代表履职管理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每年底选举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时,将履职档案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县人大常委会将综合代表届内履职考评情况,作为推荐代表晋升级别和连选连任的重要参考。对全年积分在60分以下或被依法暂停执行代表职务的代表,其年度考评结果将被确定为不称职。对一次年度考评被确定为不称职的,由选举单位给予书面劝诫警告;对届内两次年度考评确定为不称职的,由选举单位劝其辞去代表职务;对未经批准两次不参加县人代会的,终止其代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