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人大代表中继续开展“万件社会矛盾化解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密切、在群众中威望高、协调能力强的优势,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从2011年3月下旬开始到年底,在全市人大代表中继续深入开展“万件社会矛盾化解活动”。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个大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保稳定、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化解发生在身边的社会矛盾、家庭矛盾,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断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参加范围
驻菏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县(区)、乡(镇)人大代表。
三、任务目标
全市14400多名人大代表每人至少化解1件矛盾、纠纷,总量达到10000件以上。
四、时间安排
2011年3月20日至2011年12月10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这项活动是全市人大系统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今年在各级人大代表中继续深入开展,这项活动是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的重要手段。调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地积极性和主动性是搞好这项活动的基础和关键,各县区人大一定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对活动进行详细的安排和部署,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加强领导。各县区人大要高度重视,由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第一副主任,分管信访工作和代表工作的副主任共同负责,市县区人大秘书长、办公室主任、信访室主任、人代工委工作室主任具体负责。
(三)积极化解。这项活动主要以代表小组为平台,采取代表化解、代表小组化解等方式进行。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选区或选举单位进行调研,及时发现并积极化解发生在基层和身边的矛盾、纠纷。代表和代表小组化解不了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县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室、人代室或乡镇(办事处)人大,由县(区)或乡、镇(办事处)人大协调帮助化解。
(四)加强调度。县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办事处)人大,要加强调度,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市县区人大要成立活动督导组,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县区人大对每个乡镇,乡镇对每个村居要建立台账,每周一排查,每月一调度,针对活动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分类施策,加强指导,确保活动向纵深发展。各县区要在25日前向市人大信访室、人代工委报送情况。
(五)注重实效。要科学推进,务求实效,做到“问题抓早、事情抓小、情况抓细、工作抓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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