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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1028在菏泽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金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受王金庆检察长委托,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本次常委会报告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大力推进司法主体、司法制度、司法场所、司法信息化和司法监督“五位一体”的司法规范化建设,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能力和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坚持以深化思想认识为先导,切实增强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我们深刻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的重要抓手。当前新媒体时代下的社会环境和司法环境日益开放透明,司法办案的难度、风险、责任越来越大,工作稍有不慎、处理稍有不当,就可能成为炒作的热点。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推动四中全会部署的落实、保证司法公正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必须首先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始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此,我们高度重视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强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在总体思路上,按照2013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规划》和省院吴鹏飞检察长关于三项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打造“五位一体”司法规范化建设新模式。在组织领导上,成立司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主体,市院发挥好一线指挥部作用,各县区院当好全面落实的主攻手,上下一体、合力推进。在工作方式上,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检查,抓好整改落实,取得显著成效。今年7月,17家中央主流媒体到我市采访,集中报道了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成果。

二、坚持以司法办案活动为重点,着力构建强有力的内外监督制约体系

——建立全方位内部监督网络。一是完善规范司法依据。修订完成《司法规范化建设制度汇编》,收录各类规章111件,切实把各项司法活动纳入制度的有效制约之中。二是建立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市县两级院均设立专门的案件管理机构,建成案件管理大厅,配备50名专业人员,统一进行案件受理、流程控制、质量管理、案后评查和综合考评三是加强对基层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建立重大案件线索报市院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批准逮捕上提一级,撤案、不起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报市院批准。四是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职能。建立重点案件回访监督制度,加大对司法规范化的检务督察力度,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着力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一是拓展公开范围。加快推进从选择性公开向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从职能职责公开向以案件信息公开为主的转变,运用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各类信息8744二是创新公开方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制定新闻发布会实施办法,注重运用新兴传播工具,拓展与公众互动平台。两级院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市院微信影响力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三是规范公开场所。建设检察服务大厅,提供法律咨询、控告举报等一站式服务;设立标准化检察宣告室35个,对不起诉案件等进行公开宣告48次。

——着力强化外部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凡上级领导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检察机关召开的重要会议、部署的重要活动,都第一时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精神、贯彻落实意见;用心做好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着力强化人大交办事项和意见建议的办理,实现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常态化。二是改革完善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制度。由司法行政机关重新聘任83名人民监督员,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中聘请46名特约检察员,以实实在在的外部监督倒逼司法规范。三是主动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全市53个派驻基层检察室地缘优势,扎实开展好“双联双创”活动,深入了解基层群众广泛关注、反映强烈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切实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三、坚持以司法信息化建设为依托,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在全省率先运行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将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流转过程,固化为计算机操作的具体运行环节,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档案网上建立、执法绩效网上考核、执法统计自动生成,用“无情”的电脑管住“有情”的人脑。

——大力推进侦查信息化建设。加快侦查信息查询系统、指挥调度系统实施应用,加大信息源采集力度,不断提高侦查信息化大数据应用水平。积极探索网络存储在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的运用,市院建成同录中心,全市10个办案工作区和9个看守所专用讯问室均顺利接入,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全天候”、“全联通”和“全存储”,为全市检察机关侦查讯问活动戴上“紧箍咒”。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系统建设。全面完成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监控、监管信息、检察支线网“两网一线”建设,在全省市级院率先建成“刑事执行检察中控室”,实现直观了解各看守所监室的监管情况,全面掌握全市被监管人员动态,及时发现案件线索,排查安全隐患。3个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加快网上信访举报系统建设和综合运用。开通控申举报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接访登记处理系统、12309举报电话平台,建设完成远程视频接访室,实现全市检察机关远程视频接访系统互联互通。市院信访接待室连续三届被高检院评为“文明接待室”,2014年又被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四、坚持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下大气力解决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201410,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为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高检院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市院党组高度重视,深入动员、精心部署,明确责任、全力推进,坚决纠正司法不规范的“顽症”。

——拓宽渠道,在查摆问题广度上下功夫。一是“自纠自查”。组织各县区院、市院各部门采取承办人自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对2014年以来已结案件进行逐案清理,全面排查不规范司法行为的突出症结。二是“走出去听”。主动向党委人大专题报告,9个县区党委人大“一把手”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市院班子成员带头走访法院、公安、司法、监狱、律师协会和部分案发单位,征询意见。三是“请进来谈”。市院分别邀请部分驻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来自北京、济南等地19位律师代表座谈,征集意见建议30余条。四是“背对背提”。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电话,设置意见箱,向辖区内各机关单位发出《征求问题意见函》600余份。

——多措并举,在查摆问题深度上下功夫。一是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研究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组建全市案件评查人才库,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实现案件评查常态化、规范化二是扎实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检查。通过排查摸底、整改落实、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的工作,摸清了底数,依法清理了一批涉案财物,统一升级改造了涉案款物保管室。三是积极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检查。针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市院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建立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和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机制,着力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建章立制,在问题整改力度上下功夫。在认真查摆、严格整改的基础上,着眼探索规范司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有效减少和防范不规范司法行为的滋生。市院反贪局研究下发《全市检察机关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请示汇报制度》,严格规范案件办理和汇报工作。市院反渎局研究出台《全市检察机关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精细化初查工作规定》,大力提高初查精细化水平。牡丹区院建立案件管理《动态监控提醒簿》、《监督整改登记簿》、《律师接待反馈意见簿》“三簿”制度,构建起以“制度立规、过程留存、纠错总结、持续提高”的规范化管理模式。成武县院将“三不一撤”案件(刑检部门不批捕、不起诉、自侦部门不立案及撤销案件)作为监督重点,探索出规范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新机制,经验做法被高检院转发。

五、坚持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目标,做到从严治检不放松

——持续强化司法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做到应知应会,入脑入心。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深入剖析思想深处司法不规范的问题和原因,教育引导全市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并重的司法理念。

——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坚持以证据审查、法律文书说理、镜头下审讯、矛盾现场化解处置等素能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能力。立足服务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创新工作方法,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注重向科技要检力,向信息化要战斗力,以促进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为目标,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积极适应媒体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的深刻变化, 更加重视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不断提高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深入推进司法专业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检察人员招录工作,积极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充分利用社会专业资源,与山东政法学院开展检校共建活动。积极应对犯罪新形势、新领域、新类型,大力开展专业培训、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30余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136名被评选为业务尖子、办案能手,169项理论研究成果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无违法违纪、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创建活动,推广应用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健全完善党风检风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和省院严肃纪律作风的33项规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之前,形成全面从严治检的新常态。

总的来看,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偏差,有的司法观念陈旧,重实体轻程序、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监督二是一些司法不规范的“顽症”根深蒂固,有的办案质量不高,案件查办时机把握不准,落实刑事政策不到位,没有做到案结事了三是执行法律规定和制度规范搞变通、打折扣,有的同步录音录像不“同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录入不及时、不规范四是检务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基层院经费紧张,工作条件差,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等等。对上述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下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为契机,把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规范标准,细化任务举措,努力推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把司法规范作为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强法治理念、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大家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认同和感情认同,增强法律素养和规范自觉二是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持续深入整治检察环节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从严从实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三是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健全完善分工负责、监督制约的工作体系,建立案件管理与业务部门监督发现问题反馈和督促落实机制,对司法办案实行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切实加强对自身司法活动的监督。四是完善司法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打造全空间封闭、全范围监控、全过程防范的司法办案平台。五是以解决司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将信息技术融入检察权运行全过程、各环节,实现信息技术对司法行为的全覆盖、硬制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自觉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为推动菏泽加快实现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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