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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玲同志在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的讲话
 
 

 

 

杨 晓 玲 同志

在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

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7年5月25日)

 

同志们:  

这次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是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报市委同意组织开展的。我们利用昨天和今天中午一天半的时间,实地察看了开发区、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牡丹区、东明县的21现场,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今天下午就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的10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10个市政府有关部门逐一进行了答复;刚才5执法检查组成员作了发言,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希望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积极进行采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一法两条例”在我市得以彻底地贯彻落实。对于这次执法检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县区高度重视,提前着手,精心组织,做了大量工作,高荣国市长和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全程陪同实地察看,充分体现了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大家关心支持人大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下面,我就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开展“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的基本考虑

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大气污染频发,已制约了经济发展,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此,社会反映强烈,人民对加快改善的关注度、期望值也越来越高。贯彻实施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各级践行执政为民理念,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不仅是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人大依法履职、加强监督的重点关切领域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在征求监督议题时,大气污染防治成为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所以,我们遵循“三同”工作理念,把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列为了今年的执法检查。

(一)这是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促进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加快改善的实际行动。市委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汇报,研究工作意见。孙爱军书记始终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放在心上,2015年11月12日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亲自进行调度部署;在今年2月14日的市十三次党代会上,又着重强调要大力实施蓝天工程,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降尘、减煤、治气、增绿”,确保2021年蓝天白云天数达到260天以上,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浓度大幅下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位次前移。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有利于调动起社会各方抓好“一法两条例”贯彻实施的主动性、积极性,凝聚起全市上下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必将对更好地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巩固扩大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成果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二)这是践行执政为民理念、安民心解民忧的现实需要。工业文明和城市的发展,在为人类创造巨大财富的同时,也把数十亿吨计的废气和废物排入大气之中,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圈成为了空中垃圾库和毒气库。大气污染不仅增加对物体的侵蚀、危害生物的生存发育、伤害人体健康,也造成了臭氧层的破坏、酸雨的蔓延、全球气候的变暖,对人类生存造成了巨大威胁。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环境组织发表的一份报告说:“空气污染已成为全世界城市居民生活中一个无法逃避的现实。”我国引起慢性障碍性呼吸道疾病的主要决定因素就是大气污染。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环境质量的要求和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执政为民、改善民生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是我们的职责所在、分内之事。我们必须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齐心协力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好,确保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清洁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

(三)这是提升人大监督水平、促进“一法两条例”更好贯彻实施的有力举措。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20158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通过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7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我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获得全省首批地方立法权的大好机会,也于去年批准实施了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法律法规关键在于执行。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贯彻实施,是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所在。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一种形式、一项重要的监督手段。通过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结合,不仅创新人大监督机制,提升人大监督实效,产生协同共振的组合监督效应,也必将对政府及其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强化措施、深入抓好“一法两条例”的贯彻实施,产生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同时,我市区位特殊,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之一,中央和省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严、标准高。我们必须按照上级要求、回应群众诉求、顺应发展需求,通过执法检查等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执法水平、提高全市发展水平,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和良好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推动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加快改善。

二、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的总体评价

“一法两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其贯彻实施,认识深刻、态度端正、措施有力,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不断创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举措,防治工作成效十分明显。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工作成效显著。全市上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菏泽时提出的“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不断强化“环保优先”理念,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赶超发展”三条主线,积极克服经济欠发达、财力薄弱等困难,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精准治理,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呈现出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2016年,菏泽城区“蓝天白云”天数224天,比上年增加38天增幅列全省第6位;空气环境质量四项综合指数为2.73,同比改善12.08%,全年获得省政府生态补偿资金1836万元,居全省第7位。今年1-4月份,全市“蓝天白云”天数71天,同比增加14天。SO2PM10PM2.5浓度分别为34、157、92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24.44%、17.5%、11.72%。第一季度,获得省政府生态补偿资金442万元,列全省第5位。

二是组织领导得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为重要议题,定期专题研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亲自抓、亲自动员部署。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共同担任指挥长,11位市级领导担任副指挥长,20个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11个县区党政一把手任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下设11个业务工作组,抽调骨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把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对县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任务认真分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治污责任一一落实到各县区、各部门和重点排污单位。在全市上下构建起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精准防治工作格局。

    三是工作扎实有序。《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后,市政府为摸清污染底数,本着无缝隙、全覆盖原则,组织业务人员682人,逐县区、逐乡镇,逐单位、逐车间,对各类污染源开展了地毯式搜寻、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9大类、3323个固定污染点源,据此绘制了全市大气污染点源分布地图。依据地图,逐个污染源分析存在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全部实行“列表上墙、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限期销号”管理,治理验收合格一个,标记消除一个,确保做到了精准防治。围绕“降尘”,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双重负责制,城区建筑、拆迁工地基本实现了施工现场“7个100%”和“5100%”,对213家储煤场、搅拌站高标准建设了防风抑尘网或密封仓库。围绕“减煤”,关停129家工业和生活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5个发电机组和68台10吨以上燃煤锅炉,沥青拌合站改气11处。围绕“治气”,644座加油站进行了油气回收改造,城区餐饮饭店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95%的夜市烧烤摊点更换了无油烟烧烤炉具。围绕“增绿”,以路网、水网、林网为骨架,4年新增园林绿地面积3749万平方米。根据“一法两条例”,制定了《菏泽市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环保部门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联动执法机制,完善了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有效避免了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四是动员广泛深入。为贯彻实施好“一法两条例”,把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纳入各级各部门的学法内容、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组织认真系统学习。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向公众宣传;结合各种纪念日、“12.4”宪法日等,积极开展街头宣传和送法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十进”活动,切实增强了各级各阶层的守法意识和懂法、用法水平。为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制定了《菏泽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菏泽市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完善了环境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企业环境报告等制度;发挥“12345”、“12369”热线和环境网站、微博的作用,拓宽了公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渠道,提高了全民的环保意识和防治污染的自觉性,形成了社会各界关心环保事业、支持环保事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在经济欠发达、防治基础薄弱的情况下,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短期内能取得这样好的成绩,实属不易。这是市委正确决策和坚强领导的结果,是政府及其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政绩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真抓实干、辛勤付出的充分体现。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代表是满意的,对政府及其部门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所做的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

虽然我市在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成果仍比较脆弱,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一是PM10PM2.5两项指标依然严重超标,排名仍处于全省后列,大气环境质量与群众的期望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我市赶超发展压力大,经济结构偏重,化工产业占比高,加快经济发展与环境容量小的矛盾愈加突出。三是部分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粉尘企业等整治标准还不够高,扬尘治理极易反弹。四是“散乱污”企业和10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取缔工作依然繁重。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发展阶段所致。我市工业化起步晚,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然带来环境问题。二是特殊的地理环境所限。我市是黄河冲积平原,多为沙质土壤,风沙扬尘天气多发;受大气环流作用影响,我市风速值在全省最低,霾尘极易集聚,且难以扩散,这成为PM10PM2.5一直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三是社会参与意识不高。群众对雾霾的关注程度较高,但普遍缺乏承担公民社会环境保护的责任,主动过绿色低碳环保生活的少,防治大气污染还没有形成众志成城、人人主动参与的生动局面。是群众遵法守法自觉性不够。由于“一法两条例”出台相对集中,学法用法时间较短,在深入宣传、严格执法上做得还不够,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强,在推进“一法两条例”深入贯彻实施上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对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更加深入扎实开展。

三、对进一步贯彻实施“一法两条例”的几点建议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一法两条例”特别是《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是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力法律武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贯彻实施好“一法两条例”为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采取超常的攻坚措施,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早日消除群众的“心肺之患”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防治工作的主动性。大气污染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事关经济社会的发展,关乎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关乎党委政府的公信力和整体形象。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怀着对发展、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信心和更有效的措施,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整体战,努力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二)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推动空气质量加快改善。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既要下定决心坚决治理,又要抓住主要矛盾,盯住重点领域,集中力量突破,稳妥有序推进。要针对导致大气污染的扬尘、锅炉烟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和工业废气这四大主因,对症下药、分类施策,坚持不懈地做好“降尘、减煤、治气、增绿”四篇文章。“降尘”,就是要加快对企业储煤场、粉性物料堆场等粉尘污染源的治理进度;严格落实道路保洁措施,增加对重点区域、主要路段、背街小巷的清扫、洒水频次,切实提高城市道路保洁水平;针对城区棚户区改造任务重、拆迁工地多、扬尘治理压力大的实际,对各类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实施24小时监管,对所有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全面落实“7个100%”。“减煤”,就是要加快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度;抓好燃煤锅炉淘汰和治理,尽快实现市、县城区全面淘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治气”,就是要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露天烧烤、油烟扰民餐饮企业的整治力度,鼓励和引导机动车进行“油改气”;加强油品监管,科学做好加油站、油罐车和油库的外溢、挥发油气回收工作。“增绿”就是要大力实施城区绿化、通道绿化、水系绿化、镇村绿化,加快打造绿色生态保护屏障,增强环境自我净化能力;对城区要本着“能绿尽绿”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动员社区单位、企业,街道机关、学校积极参与,尽快使城区的大地、墙壁、楼顶绿起来,努力消除裸露的每一寸土地,实现美化景观与净化大气的统一。

(三)进一步突出治本,切实加强污染源头治理。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我市当前的第一要务是发展,但决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发展、换取一时一事的政绩;宁肯发展的步子慢一点,也要全力守护好菏泽这片蓝天、碧水、净土。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思想,既治标,又治本;既抓近期,又抓长远;既抓点源污染削减,又抓环境净化能力建设。要强化源头管控。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从项目立项抓起,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项目落地,对达不到环评要求的,宁可忍一时之痛坚决放弃,绝不能只图片面发展贻害子孙。要立足于资源的最大限度利用,以实现低碳、循环、绿色发展为目标,以打造完整的产业链为手段,全力向园区化、集群化、高端高效化发展。要加快调整优化工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从根本上解决好大气污染问题。二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节能减排污染物削减目标任务是约束性硬指标,必须采取过硬手段,将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责任主体、目标时限要求和考核奖惩手段。要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为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创造有利条件,为菏泽未来发展留足空间。要倡导文明生产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环保教育,加快普及环保知识,提升公众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关心、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推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减少用车,绿色出行,杜绝资源浪费

(四)进一步加强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一法两条例”,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围绕贯彻实施好“一法两条例”,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具体的落实方法和相关制度。要发挥政府各部门的综合执法效能,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使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联动作战,形成一个严密的综合执法网络,使违法者无机可乘。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各类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拒不改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或取缔。对造成重大污染损失的,要依法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市政府各部门要敢于碰硬,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执法质量。需要市人大支持的,市人大将给予全力支持。

(五)进一步宣传发动,努力形成全民行动的工作大格局。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人人受益、人人有责。要坚持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布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等级,强化社会监督。要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意义和工作中的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力度,深化对“一法两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一法两条例”的知晓率,引导广大市民和企业法人自觉强化遵法守法意识,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觉抵制各种大气污染行为,加快建立起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环保工作大格局。

同志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本次执法检查后,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执法检查和现场询问的情况,按照有关机制,尽快形成执法检查反馈意见,及时向市委汇报,与政府进行协调沟通,共同推进问题解决,努力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使菏泽的天更蓝、人居环境更优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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