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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定陶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527日,菏泽市定陶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新雷,副主任王凤娟、游福泉、潘素霞、刘传龙、孟杰出席会议;副区长李广彬,区人民法院院长权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文伟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分组审议,肯定了有关工作取得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议投票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沙元立同志为菏泽市定陶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免去吴福柱、姚永军等涉案人员的审判职务;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对首批员额法官备案的报告、关于首批法官遴选未入额法官备案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对首批员额检察官备案的报告、关于对首批检察官遴选未入额检察官备案的报告。

会议印发了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后来居上、代表先行”系列活动之“立岗建功促发展”、“牵手帮扶促脱贫”、“化解矛盾促和谐”、“听评庭审促公正”四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讨论稿),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干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定陶区人大  李腾飞  刘艳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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